第三章 安东薛府七少爷(第1/1页)唐浮
新年都未有芳华,二月初惊见草芽。
白雪却嫌春色晚,故穿庭树作飞花。
如今已是四月中春,本该草长莺飞,百花盛开,然而这辽东的春雪,却还刚刚融化,水珠儿顺着晶莹的冰棍儿,滴滴坠落,打的青石哒哒作响,撞碎满园金玉——因为今日有骄阳。
阳光,对于辽北这片土地来说,乃是上天最珍贵的恩赐,安东都护府总督薛府内,一个身穿白色武衫,头扎高髻,面红齿白,大概十一二岁的童子,看着难得一见的春日暖阳,双目中露出了一抹喜色,兴致勃勃的在庭中打了一套拳后,终于按捺不住,冲着屋内大喊道:“母亲,我去府营玩蹴鞠去咯!”
不一会,一个身穿白色襦裙,头挽圆椎发髻的中年贵妇,从内屋走出来,看到那童子衣着单薄,额头上汗津津的,不由一惊,赶忙走了出来,一把拉住了那童子,伸手替他擦去额上汗渍,痛惜而斥:“这般冷的天气,你只穿这么一点衣裳,冻着了怎么办?你呀,一点都不让为娘省心!”
说罢,那贵妇玉指轻点那童子的头,轻骂道:“我治不住你,等你爹回来了有你好看的!”
那贵妇的声音很柔,就像这春日的暖阳一般,让人听着全身都有一种暖意,那童子自是不怕,嘻嘻一笑,道:“娘,男子汉大丈夫,这点冷都受不了,哪里配当薛家的子孙啊,爹要是知道了,定然不会罚我,反而会要夸我的!”
那贵妇白了小童一眼,没好气的说道:“你明知为娘说的并非此事,就晓得插科打诨,你八个兄弟姊妹都是憨厚老实,哪有你这般油滑,也不知是跟谁学的!”
“娘,话可不能这么说啊!”
小童一本正经的说道:“凌儿这叫聪慧机智,大哥二姐三哥四姐他们,那都是被封建礼教荼毒的···”
“小七,你又在背后说大哥坏话了是不是?”
小童话没说完,一个浑厚的声音从外响起,只见一个身材魁梧的青年,大步走进了院子,看见那贵妇,连忙躬身行礼,道:“娘亲早安。”
“咳咳···大哥,你今天又长高了,又魁梧了,又英俊了,茗儿嫂子一定会——呜呜呜——”
小童话还没说完,便被那青年捂住了嘴巴,然后一把提住那小童的衣领,连忙对那贵妇道:“娘亲,我跟小七去讨论一下排兵布阵之法!”
说罢,那青年单手提着那小童,健步如飞的冲了出去,那贵妇哪里不知道两人的鬼主意,不由笑骂道:“大的没兄长样,小的没弟弟样——哎——记得早点回家吃饭——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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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地名叫“新城”,地处抚顺高尔山下。
名为新城,却着实不新,乃是西晋时期,高句丽王国所建,至今已有四百余年历史,唐朝和新罗联军灭亡高句丽之后,新城就属于大唐管辖之地,如今更是大唐安东大都府府治之所在。
安东大都护府,是大唐八大都护府之一,原为唐朝和新罗联军在灭亡高句丽之后,建立的管理高句丽故地的机构,其后由于吐蕃和新罗扰边,上元三年,大唐高宗天皇下旨,将安东都护府治所迁往辽东故城,仪凤二年又迁至新城,至今已有二十年。
如今是“顺圣皇后万岁通天元年”,而在一个月之前,却还是“顺圣皇后天册万岁元年”,来到这个时代已有十一年,纪元被改了七次,李剑凌已经过了七个“元年”了!
不过李剑凌也见怪不怪,反正女人都没啥事干,即便是女皇帝,那也是个女人,只不过这个老女人爱好比较奇特,除了玩男人,没事就喜欢“玩时间”,好好的年号被她改的乱七八糟!
“···咳咳···似乎有些刻薄了···。”
“小七,你在嘀咕什么?”
薛飞云侧过脑袋,看了一眼与他齐肩高的李剑凌问道,不知为何,薛飞云的眼神有点儿慌张,眼光有点闪烁,心里面有点儿怕怕起来,总觉得这个十一岁的弟弟有些可怕···年少老成似妖精!
薛飞云是安东都护府总督薛讷长子,十天前刚满二十岁,在他之下,不包括李剑凌在内,还有八个弟妹,看着这位比自己大七岁的大哥,李剑凌又要佩服自己那便宜老爹和漂亮娘亲了,不,是三个漂亮娘亲——当然,主要是佩服那便宜老爹薛讷!
因为这位大爷生小孩生的实在太有规律了,除了他自己,三个哥哥三个姐姐之间,却都是相差一岁多一点,而他的八弟和九妹的年纪,则又呈现出这样的规律,基本上是生下一个,休息两三个月又有了的那种,可见那便宜老爹是何等的“昼耕夜种,动而不厌,造人不倦”!
只有李剑凌是个特例,看姓氏也知道,薛家兄弟姐妹九人,只有他姓李,其余的全部姓薛,用脚趾头想也想得到他不是亲生的!
但是对内对外,则都是说李剑凌跟他外公姓,只是这个姓李的外公,连薛飞云都没见过,更何况李剑凌了,只是据娘亲说外公已经死了好多年,乃是李玉怀李剑凌的时候,做梦梦到自己老爹找她要个孩子,继承李家衣钵!
所以李剑凌不是薛讷亲生这个秘密,也只有李剑凌的便宜老爹和漂亮娘亲知道,而他们两人却不知道李剑凌知道,所以李剑凌也就装作自己不知道他知道···因为他是薛府独一无二的小七,是薛府最受宠爱的小七,是新城最有意思的小七,他很喜欢这样的生活,平安是福,平淡是真!
阳光斜射两人身上,在雪地上投着一层淡淡的虚影,李剑凌漫不经心的说道:“进展到哪一步了?”。
“咳咳···并肩漫步了···”
薛飞云尴尬的轻咳了一声,脸色有些红。李剑凌小脑袋跟老夫子一般轻摇,叹道:“进展太慢了,今日必须牵手了!”
两人并肩在青园大街上走着,讨论着如何泡妞之事,太宗贞观令,男子二十成婚,女子十五,但是薛家兄妹之间年龄差距小,薛飞云不成亲,做妹妹的自然不能先嫁,李家几个“老姑娘”可是让三个娘亲愁的不行,是以薛飞云刚满年龄,他的婚事也就提上了议事日程。
为了避免皇家指婚,同时不让父母乱点鸳鸯谱,薛飞云最近可没少折腾,在李剑凌的建议下,薛飞云决定,向从小和他青梅竹马的柳茗展开攻势,只是李剑凌这位在战场上勇猛有余的大哥,在情场之上,面对着颇有巾帼之风的柳茗,却是胆小的像一只小猫。
“大唐之女猛如虎!”
这是李剑凌时常感叹的一句话。
青园大街,是新城九十九道之中最僻静的一条街,因为这是通往新城边军驻地的兵道,平时很少有百姓走这边,所以路上的积雪还是很多,踩在上面,一阵咯吱咯吱轻响,两兄弟两人都是双手抱着后脑勺,身子微微后仰,并排而行。
放在后世,这样的走路姿势只有一个词形容——吊儿郎当!
但是在新城,这套被命名为“七少爷漫步”,的步法,却成了新城百姓的招牌动作,因为这是李剑凌走出来的,之所以李剑凌有这么强大的号召力,只因为他的出生颇有传奇色彩——他是手抓玉剑出生的,所以取名剑凌,如今那把玉剑,便在他脖子上面挂着。
而他出生之后,三月能言,五月能行,六月读书,七月赋诗···创造了新城历史上无数的神话,而这套步法,却是在他五岁的时候所创。
在辽东,最贵的不是金银,而是阳光,阳光是上天给辽东人民最珍贵的馈赠,而这样走路可以让阳光最大面积的覆盖在身上。
所以新城人到了辽东其他地方,只要一看走路姿势,便有人说:“呵——哥们儿七少爷漫步步法纯正,莫不是新城人?”
或者是两个迈着七少爷步法的人相遇,遥遥相望一眼,漫步踱到近前,然后手拉手的摇一摇,两眼顿时泪汪汪,露出惺惺相惜,天涯沦落的感慨。
在外人眼中,这是新城人的怪异,不过新城有新城人自己的说法——前卫!
当别人问他们何谓“前卫”的时候,所有新城人的回到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——白眼一翻,道:“你去问七少爷去!”
十年时间,足以潜移默化改变一群人的习惯···一大群人的,包括薛家诸子,俨然都已经把这位小七当作了全能型人才。
内事不决问小七,外事不定问小七,情事不利问小七,赌钱不赢问小七,读书遇疑问小七,吟诗作对,绘画谱曲都要问小七,所以,这泡妞这般艰巨,这般严肃,这般危险的事情,当然要问小七!
听得李剑凌下达了“牵手”这个艰巨的任务,薛飞云傻眼了,迟疑问道:“大帅啊——这该怎么牵啊···”
“这都要问我?”
李剑凌怒其不争的喝问,但看自家大哥可怜兮兮的望着自己,李剑凌便没忍心继续骂了,淡淡的说道:“漫步之时,你问茗儿嫂子手冷不冷,莫要等她回答,你直接拉住她的手,然后说一句‘我给你暖暖’,这样就成了!”
“啊——就这样啊,要是她抽手怎么办?”
薛飞云将一种可能性说了出来,但是这有怎么难得住含玉剑而生,天纵奇才的新城七少爷李剑凌,略微一思考,李剑凌肯定的说道:“你死拉着不松手就是了,强势的女人——”
“茗儿很温柔!”
听李剑凌说柳茗强势,薛飞云下意识的反驳,见李剑凌蹬眼过来,薛飞云抬头望天,道:“您继续···”
“强势的女人潜意识里面有种受虐倾向,所以如果茗儿嫂子还要反抗,你就直接点,拿出男子汉气概,强势一点跟她说‘别动,你得手太凉了!’,这样,不管茗儿嫂子是强势还是温柔,定然会含笑默许的!”
薛飞云一愣,陷入了思考之中,待他反应过来的时候,李剑凌已经走到前面好远了,不由大声喊道:“要是她还不愿意呢?”
李剑凌脚下一滑,一个踉跄,连忙稳住了自己的身子,没好气的骂道:“那你可以回家躲在被窝里面哭泣了,我会给你送饭的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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